一項新的研究表明,大約70%被判緩刑而不是入獄的人在收到命令的一年內不會再犯罪。
CSO 2018年再犯統計報告(可獲得的最新統計數據)發布的數字表明,“自2008年開始跟蹤再犯率以來,受緩刑監管人員的再犯率下降了″。”
今天報告中的主要數據包括:
在2018年收到緩刑令的人中,有72%在一年內沒有再次犯罪
3年再犯率:2016年收到緩刑令的人中,52%的人在收到緩刑令后3年內沒有再犯
64%的年輕男性(25歲以下)在一年內沒有再犯;這低于一年無再犯的平均數字72%
從中東地區(包括基爾代爾、勞斯、米斯和威克洛)的五分之一多一點(21%)到中西部和西南地區(包括克萊爾、利默里克、蒂珀雷里、科克和克里)的三分之一多一點(34%),各地區的再犯罪率存在顯著差異。
在縣一級,梅奧(10%)和羅斯康門(12%)的一年再犯罪率最低,而蒂珀雷里(39%)的2018年緩刑人員再犯罪率最高。
感化署署長馬克·威爾遜對今天的報告發表表示歡迎。他說,他很高興看到受感化監督的人的再犯罪率持續下降。
“這些發現證明了我們工作的有效性,并表明我們的循證支持和干預措施在改變違法行為和改善社區安全方面繼續產生積極影響。”
該研究還明確了需要繼續關注的領域。這包括優先考慮針對年輕人的有針對性的干預措施,并承認在執行命令后的頭六個月解決違法行為的挑戰,”他補充說。